案件号 :2025-cv-14420
起诉日期 :2025年11月25日
品牌方 :SM ENTERTAINMENT CO., Ltd.
起诉类型: 商标
起诉地点: 伊利诺伊州北法院
代理律所: GBC
品牌介绍:
SM Entertainment Co., Ltd. 是韩国最具影响力的娱乐公司之一,由李秀满于1995年在首尔创立。它开创了“练习生培训体系+偶像组合打造+全球营销”的运营模式,奠定了现代K-pop产业的基础,被誉为韩流文化的先驱。公司业务涵盖艺人经纪、音乐制作、演唱会策划、影视内容、虚拟艺人等多元娱乐产业。
SM 培养了众多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艺人,包括 H.O.T.、BoA、少女时代、东方神起、SHINee、EXO、Red Velvet、NCT 和 aespa 等,这些艺人不仅推动了韩流在全球传播,也使 SM 成为亚洲乃至世界范围内知名的文化输出企业。凭借系统化的制作、国际化战略与创新的娱乐科技,SM Entertainment 持续引领韩国娱乐产业的发展与全球化。
商标/版权/专利:
